總公司績(ji)效考核初見成效
明確職責分工 強化責任意識 提高工作效率
為提升企業績效提高工作效率 強化職工責任 增強企業活力,總公司于2015年6月試行《績效考核管理辦法》,考核為每月一期,截止至11月,已經連續開展了5期績效考核。通過運用考核評價,確認工作成就,完善分配制度,形成激勵約束。
績效考核設立考核領導小組,總經理任組長,總公司班子成員、總公司部室負責人任考核小組成員。考核小組職責分工明確,考核評分公開、公平、公正,求實透明。組長負責考核工作的全面工作,績效考核分管副總經理負責考核工作的日常工作,協助組長對考核結果進行審核、確認,總公司班子成員負責對總公司中層正職和公司(廠)副職以上人員考核評價;總公司部門負責人負責對所屬部門或部室職工進行考核評價;各分公司(廠)設立績效考核小組,經理(廠長)任組長,并設一名專職績效考核負責人與總公司績效考核小組進行工作對接。
各分公司根據工作實際情況,進行績效考核。通過考核,評定,公示等環節確定考核結果,作為企業效益工資發放、評優樹先、崗位調整、工薪調整、職務任免考核辭退等事項的重要依據。
績效考核實行“公開、公平、公正、嚴格、客觀”的原則進行的,公開、公平、公正是確立和推行人員考績制度的前提。否則,就不可能發揮考績應有的作用。考績不嚴格,就會流于形式,形同虛設。考績不嚴,不僅不能全面地反映工作人員的真實情況,而且還會產生消極的后果。考核結果每月按時公示,激勵人們超先保優的工作熱情。同時還有助于防止考績中可能出現的偏見以及誤差,以保證考核的公平與合理。績效考核都是按照績效考核管理辦法進行,有明確的考評標準,針對客觀考評資料進行評價,避免滲入主觀性和感情色彩。
績效考核(he)本質上是一(yi)種(zhong)過程管(guan)理(li)(li),而不(bu)是僅(jin)僅(jin)對結果的考核(he)。績效考核(he)通過工(gong)(gong)作(zuo)業績、工(gong)(gong)作(zuo)管(guan)理(li)(li)及工(gong)(gong)作(zuo)表現這三(san)個(ge)方(fang)面(mian)來對職工(gong)(gong)進行考核(he),是一(yi)個(ge)不(bu)斷制訂計劃、執行、檢(jian)查、處理(li)(li)的過程;體現在整個(ge)績效管(guan)理(li)(li)環(huan)(huan)節,包括目(mu)標設定(ding)(ding)、績效要求達成、績效實施修正、績效改進、再制定(ding)(ding)目(mu)標的循環(huan)(huan),這也是一(yi)個(ge)不(bu)斷發現問題(ti)、改進問題(ti)的過程。
績效考核結果與工資分配掛鉤,公司現行工資架構為基本工資+產值效益+績效效益,績效效益的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,充分體現出績效考核的激勵作用。除此以外,通過績效考核,把員工聘用、、培訓發展相結合,彰顯激勵機制的作用,有利于企業的健康發展;同時對員工本人,也便于建立不斷自我激勵的心理模式。
將績(ji)(ji)效考核常態化,讓(rang)職工都(dou)能充分認識(shi)到(dao)績(ji)(ji)效考核的(de)(de)意義,所(suo)有職工要認真對待,杜絕(jue)走形式主義。通過結合實(shi)際(ji),不斷(duan)修改完善考核辦法,最終(zhong)形成一套切實(shi)可行的(de)(de)考核管理辦法,為公(gong)司發展增(zeng)添活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