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總則(ze)
(一)為深化(hua)入庫(ku)管(guan)(guan)理(li)(li),進一步規范公司勞務(wu)分(fen)包(bao)隊(dui)(dui)伍(wu)(wu)專用庫(ku)、材(cai)料(liao)(liao)供應(ying)商(shang)專用庫(ku)的(de)(de)招投標使(shi)用行(xing)(xing)為,提高(gao)勞務(wu)分(fen)包(bao)隊(dui)(dui)伍(wu)(wu)、材(cai)料(liao)(liao)供應(ying)商(shang)響應(ying)公司項目的(de)(de)競標積極性,強化(hua)對勞務(wu)分(fen)包(bao)隊(dui)(dui)伍(wu)(wu)、材(cai)料(liao)(liao)供應(ying)商(shang)的(de)(de)考核評(ping)價,根據公司制定(ding)的(de)(de)《勞務(wu)分(fen)包(bao)隊(dui)(dui)伍(wu)(wu)入庫(ku)管(guan)(guan)理(li)(li)辦法(fa)(試行(xing)(xing))》、《勞務(wu)分(fen)包(bao)隊(dui)(dui)伍(wu)(wu)使(shi)用管(guan)(guan)理(li)(li)辦法(fa)(試行(xing)(xing))》、《材(cai)料(liao)(liao)供應(ying)商(shang)入庫(ku)及使(shi)用管(guan)(guan)理(li)(li)辦法(fa)(試行(xing)(xing))》等制定(ding)本(ben)辦法(fa)。
(二)本辦法適用范圍:我(wo)公司(si)所有(you)勞務分(fen)包(bao)隊伍及材(cai)料供應商(shang)。
(三)本辦(ban)法所稱勞務(wu)分包隊伍(wu)及(ji)材料(liao)供應商評價是指采購人在投標活動后(hou)對參與投標的勞務(wu)分包隊伍(wu)及(ji)材料(liao)供應商投標及(ji)履約(yue)過程中的投標響應、信用表現、能力水平、服務(wu)效果等評價管理進行客(ke)觀反映(ying)、量化打分。
(四(si))參與量(liang)化(hua)打(da)分(fen)(fen)(fen)的評價(jia)人為:審計商務(wu)部(bu)、工程管(guan)理(li)部(bu)、項目部(bu)及其(qi)他使(shi)用單位(wei)等。審計商務(wu)部(bu)負責投標(biao)過(guo)(guo)程中的量(liang)化(hua)打(da)分(fen)(fen)(fen);項目部(bu)及其(qi)他使(shi)用單位(wei)負責履約過(guo)(guo)程中的量(liang)化(hua)打(da)分(fen)(fen)(fen);工程管(guan)理(li)部(bu)負責投標(biao)前量(liang)化(hua)打(da)分(fen)(fen)(fen)并(bing)匯總年度考核評價(jia)結(jie)果(guo)。
(五)考(kao)核(he)評價堅持實事求是(shi)、客觀公正原則。按第二(八)情形進行(xing)(xing)客觀反(fan)映(ying)、量化打(da)分,如實評價勞務分包隊伍(wu)及(ji)材料供應商參與投標、履約合同等(deng)行(xing)(xing)為,對(dui)評價結果負責。
(六)以公司發(fa)布招(zhao)采公告的單個項(xiang)目對分包隊伍(wu)及供貨商進(jin)行考核評價,采取“單項(xiang)計(ji)分、滾動(dong)評價、年度考核”方式,單次計(ji)算評價量化得分,動(dong)態統計(ji)評價結果(guo),年度匯總(zong)累計(ji)評價得分并結合信用記錄、不良行為、處理處罰、農民工工資糾紛、現場是(shi)否服從管理等情況形成年度考核結果(guo)。
(七)評價采(cai)用量化扣分制,滿(man)分為100分。80分(含)以上為優秀,60分(fen)(含)-80分(fen)為合格,60分以下為不合格。
二、評價內容(rong)及評分標準
(八)評價人對勞(lao)務分包隊伍及材(cai)料供應(ying)商行為按以下情(qing)形打(da)分
1.存(cun)在以下(xia)情形之(zhi)一的,扣20分。
(1)變更入庫(ku)登記(ji)信息,未及時告知更新的。
(2)電話通知參與(yu)投標活動,無法取得聯(lian)系的。
(3)電話通知參與投標活動(dong),未明確給予回(hui)復的。
(4)明確回復參與投標活動,未到場參與的。
2.存(cun)在以下情形之一的,扣30分。
(1)開標過程中如有疑問,不舉(ju)手示意(yi);大聲喧嘩(hua),干(gan)擾會議正常進(jin)行的。
(2)開(kai)標過(guo)程中(zhong)不遵守(shou)會(hui)場紀律,不自覺維護(hu)會(hui)場秩序的。
(3)投標文件不符(fu)合(he)招標文件要求,出現廢標現象的(de)。
3.存在以(yi)下情形之一的,扣50分。
(1)投(tou)標單位(wei)相互串(chuan)標、圍標的。
(2)投(tou)標單位(wei)哄抬物價,惡意(yi)降低(di)報價,惡意(yi)競爭,擾(rao)亂招投(tou)標活(huo)動的(de)。
(3)公示期(qi)間有投訴且核實(shi)屬實(shi)而被(bei)取消中標資格(ge)的。
(4)無(wu)正當理由放棄(qi)中標拒簽合同(tong)的。
(5)簽(qian)訂合(he)同后拒絕履行合(he)同的。
(6)勞務(wu)(wu)分(fen)包(bao)隊伍組織的項(xiang)目班(ban)子不符合(he)合(he)同約(yue)定內容的。(項(xiang)目班(ban)子組成按照《勞務(wu)(wu)分(fen)包(bao)隊伍入庫管理辦法(試行(xing))》規定執行(xing)。)
(7)勞(lao)務(wu)分包隊(dui)伍(wu)在履約(yue)過程中,施(shi)工能(neng)力不能(neng)滿足(zu)工程要求的。
(8)勞務分(fen)包隊伍在履約過程中,出現農民工(gong)工(gong)資拖欠情況,造(zao)成上訪等影響的。
(9)違(wei)法違(wei)規或違(wei)反合(he)同(tong)約定進行(xing)轉包(bao)、分包(bao)的。
(10)虛假(jia)、惡意(yi)質疑與投(tou)訴的。
(11)存在弄(nong)虛作假提報(bao)供貨清單(dan)(dan)或(huo)結(jie)算清單(dan)(dan)的。
(12)供貨質量不(bu)合(he)格的;售后服務不(bu)及(ji)時、不(bu)到位(wei),造成公司損失的。
(13)履約過程中發生其他違約情況的(de)。
(九)在同(tong)一項目(mu)投標活動中,出現兩種(zhong)及以(yi)上扣(kou)分(fen)情(qing)形的,應當(dang)分(fen)別記(ji)分(fen),累(lei)計(ji)扣(kou)除,直(zhi)至零(ling)分(fen)。
(十)單個項目每季(ji)度評價一次(ci),于下季(ji)度首(shou)月10號(hao)前匯總形成評價(jia)結果,并留存評價(jia)檔案(簽字版)。
(十一)計分周期(qi)為(wei)12個月,到期后重新計分。
三(san)、評價結果應用
(十二)根據評價結果,對勞務分包隊(dui)伍、材料供應商進行管理。
1.近5次評價(jia)結(jie)果平均值為(wei)優秀(xiu)(xiu),且(qie)無不合格評價(jia)的,將(jiang)納(na)入優秀(xiu)(xiu)勞務隊伍、供應商系(xi)列,優先與(yu)其(qi)合作。
2.近3次(ci)評(ping)價(jia)工作中出現一(yi)次(ci)評(ping)價(jia)不(bu)合格的,由(you)工程管理(li)部(bu)進(jin)行約談。
3.一個年(nian)度內出現(xian)兩(liang)(liang)次以上(包括(kuo)兩(liang)(liang)次)評價(jia)不合(he)格的,年(nian)度考核(he)為不合(he)格,給予警告并取消其下一年(nian)度投標資格。
4.存在以下情形之(zhi)一(yi)的,清退出庫(ku)。
(1)一個(ge)年度內出(chu)現三次以(yi)上(包括(kuo)三次)評價不合格的。
(2)一個年度內未參(can)與投(tou)標活(huo)動次數達到招標活(huo)動總數40%的。
(3)發生質量、安(an)全事故的。
(4)損害公司形(xing)象、聲譽的。
(5)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。
四、附則
(十(shi)三)本(ben)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,由(you)公司工程管(guan)理部負責解釋。